全文检索
关于印发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的通知(建城[2015]130号)
时间:2015-10-08 13:53
来源:住建部
作者:信息发布
点击:次
关于印发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的通知(建城[2015]130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的通知
建城[2015]130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环保厅,直辖市规委、建委、市政管委、水务局、环保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环保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要求,加快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农业部组织制定了《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经商水利部、农业部,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抓紧部署实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
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水务)、环境保护部门要会同水利、农业等部门抓紧指导督促本地区全面开展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排查工作,指导各城市编制黑臭水体整治计划(包括黑臭水体名称、责任人及整治达标期限等),制定具体整治方案,并抓紧组织实施。地级及以上城市要在2015年底前向社会公布本地区黑臭水体整治计划,并接受公众监督。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水务)部门要汇总本地区各城市黑臭水体整治计划,于2015年11月底前通过“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wsxm.cin.gov.cn/)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
二、强化城市黑臭水体整治考核与监管
自2016年起,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水务)部门要会同环境保护等部门在每季度第一个月15日前将本地区上季度黑臭水体整治情况通过“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管理信息系统”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同时抄送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农业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将会同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建立全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监管平台,定期发布有关信息,接受公众举报;共同开展黑臭水体整治监督检查,并向社会公布监督检查结果,对整治不力、未按期完成整治目标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并约谈相关责任人。
联系人:城市建设司 徐慧纬 曹燕进
电 话:010-58934352,58933821
邮 箱:chengshui@mail.cin.gov.cn
附件:
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2015年8月28日
|
相关文章
- 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2015-10-08
- 两部委联合搭平台整治黑臭水体2016-02-19
- 住建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全文】2018-10-16
- 生态环境部:《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指南(试行)》【全文】2019-11-28
- 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就《大运河生态环境保护修复专项规划》答记者问2020-10-14
- 国家生态环境基准《湖泊营养物基准—中东部湖区(总磷、总氮、叶绿素a)》2020-12-31
推荐文章
-
✅工业废水中水回用及零排放驱动的行业市场研究洞察,涵盖:政策、需求潜力、细分领域分析、供给竞争对标分析、项目分析、盈利能力、运营模式、产业链、投资及价格分析、技术及发展前景、存在的问题及趋势建议等,2021、2022、2023年、2024、2025、2030年市场数据分析。[详细]
![广告条C2](http://m.hangmuns.com/templets/geprn/images/tmp/ad08.png)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
- [监测报告]产业世界网发布:中国有机硅行业产业链分析报告
- [监测报告]中国有机硅市场调研报告(2023-2025-2030年)
- [产业信息]上海生活垃圾可回收物运营模式
- [产业信息]上海市生活垃圾可回收物回收渠道
- [数据监测]2019-2025年上海生活垃圾可回收量及结构数据(回收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