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检索
国家五部委关于发布《进口废物管理目录》(2017年)的公告
时间:2017-08-17 17:42
来源:m.hangmuns.com
作者:环保部
点击:次
【摘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环境保护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对现行的《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和《非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进行了调整和修订:
公告 2017 年第39号 关于发布《进口废物管理目录》(2017年)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环境保护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对现行的《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和《非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进行了调整和修订: 将来自生活源的废塑料(8个品种)、未经分拣的废纸(1个品种)、废纺织原料(11个品种)、钒渣(4个品种)等4类24种固体废物,从《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调整列入《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 本公告自2017年12月31日起执行。环境保护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质检总局2014年第80号公告,环境保护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质检总局2017年第3号公告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1.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 环境保护部 商务部 发展改革委 海关总署 质检总局 2017年8月10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商务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商务局、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7年8月16日印发 |
相关文章
-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修订)》【全文】(2020.9.1起施行)2020-04-30
- 工信部:《环保装备制造业(固废处理装备)规范条件》2020-04-30
- 新固废法:2020.9.1起施行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修订)》【全文】2020-08-27
- 关于全面禁止进口固体废物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11-30
- 关于“十四五”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21〕381号)2021-04-01
- 《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的通知(下载)2021-11-11
推荐文章
-
✅工业废水中水回用及零排放驱动的行业市场研究洞察,涵盖:政策、需求潜力、细分领域分析、供给竞争对标分析、项目分析、盈利能力、运营模式、产业链、投资及价格分析、技术及发展前景、存在的问题及趋势建议等,2021、2022、2023年、2024、2025、2030年市场数据分析。[详细]
![广告条C2](http://m.hangmuns.com/templets/geprn/images/tmp/ad08.png)
- [监测报告]中国有机硅市场调研报告(2023-2025-2030年)
- [产业信息]上海生活垃圾可回收物运营模式
- [产业信息]上海市生活垃圾可回收物回收渠道
- [数据监测]2019-2025年上海生活垃圾可回收量及结构数据(回收系统)
- [产业信息]2019-2025年上海生活垃圾可回收量及增速预测数据
- []上海生活垃圾回收再生行业重点政策汇总